川音国资处[2015] 6号
会议记要
2015年10月14日,国资处召开处务会,研究2015年设备集中采购剩余资金的使用方案等。国资处科级以上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张升平处长主持。
会议内容为以下事项:
一、 2015年设备集中采购剩余资金使用方案
我校2015年设备采购预算资金为1500万元,目前集中采购包中标金额为1088.2万元(节余资金最多的三个项目包:招办标准化考点项目报价170万,中标价格119万,节余51万元;省采电脑报价90万,中标价格51万,节余资金39万;学生处广播系统报价41万,中标价格28万,节余资金13万元。),零星采购130.7万元,小音乐厅项目100万元。共有剩余资金181万元,另外戏文系中央专项15.85万元。
1. 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1) 中央专项(戏文系创编实验室)戏文系专款专用。
2) 上学期学校初审通过,后因标准化考点(170万)而取消的项目,给予涉及的主要部门补充采购。
3) 完成采购的项目确需追加设备。
4) 急需采购的新报项目。
2. 资金建议安排
将剩余资金安排给招生处等14个部门。其中招生处紧急采购指纹采集系统67万元,其它部门几万、二十万不等。
剩余资金安排报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 新增中央专项
新增中央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美术学院项目280万元和图书馆项目500万元,通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采购,对于其中部分涉及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需单一采购,由使用部门提供论证报告,走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三、 计算机中心反映信息安全设备不能满足需求的问题
今年进行了“信息安全设备系统”招标采购,中标后,计算机中心反映设备不符合需求。已请计算机中心对比中标设备的相关参数,如参数与招标文件一致,应认可本次招标结果。如确实存在中标商参数虚假响应的问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招标采购。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进一步完善采购程序,在今后的项目中标结束后,合同签订之前,由综合科将招标文件等挂在国资设备处校园网上;由设备科将中标清单的参数提交给使用部门,进一步核实产品及参数是否符合,如有问题及时向设备科反馈沟通,如不反馈则视为无问题。
四、 进一步完善学院设备申报评审办法
1、今后的年度集中采购剩余资金可用于安排集中审批时因资金不足未能通过的采购项目,并在申报评审办法里面体现出来。
2、为避免使用部门提供的参数中有指向性、倾向性的情况,必须要求使用部门提供3家或3家以上能够满足需要的产品,及满足这些产品的技术参数。
3、对于个别使用部门,确实存在产品唯一性、特殊性的,由使用部门提供论证报告,走单一来源采购或其它采购。
五、 对于恶意违规拖欠商家的处理
2014年6月26日,我校与四川同顺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一批专业音频教学设备,价值51万元。规定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最迟在2014年8月20日前全部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至今合同交付逾期仍然有3万多元货物一直拖延未交付。2014年9月10日,我校与四川省青蓝映像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一批影视专用教学设备,价值69万元。规定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最迟在2014年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至今合同交付逾期仍然有13万多元货物一直拖延未交付。上述两家公司严重违约,情况恶劣。
1. 由设备采购科派项目负责人抓紧督促同顺源公司和青蓝映像两家公司尽快完成剩余货物的交付。
此项工作在11月中旬之前拿出最后结果。
2.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追究违约责任,以儆效尤。由设备科整理相关资料,综合科提供书面材料提交学院律师研究追责。
六、 全院国有资产管理培训工作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认真做好2016年度设备集中采购申报工作以及资产的管理处置验收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讲解《四川音乐学院设备设备采购计划申报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在10月中下旬召开一次全院国资管理培训工作会。会后开始按申报评审办法申报2016年设备。
国资设备处
2015年10月20日
四川音乐学院国资处综合科 2015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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